数据载入中,请耐心等待…… 'S bLog
 
数据载入中,请耐心等待……
 
数据载入中,请耐心等待……
数据载入中,请耐心等待……
数据载入中,请耐心等待……
数据载入中,请耐心等待……
数据载入中,请耐心等待……
 
 
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评价指标的探讨
[ 2008-7-10 11:52:00 | By: 许光伟bk ]
 

【摘 要】 对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进行评价,必须有科学的评价标准。本文通过对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构建依据的探讨,提出了构建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的原则及评价指标构建的方法等。

  【关键词】 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原则

   信息化已成为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竞相出台了以教育信息化为特征的教育改革与发展计划,以此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为提升各自的竞争力和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提供保障。如何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持续地发展,迫切需要对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进行评价,通过评价推动和引导中小学教育信息化。

   目前,确定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仍是一个难题。一方面,教育信息化涉及诸多因素;另一方面,教育信息化中的资源建设与整合、教育信息化模式等内容又是人们正在探索的问题。有人认为,从一定角度来看,教育信息化只不过是在传统的教学中融入了多媒体计算机及其网络而已,只需从传统教学评价观念出发,在评价内容中加入教育信息化环境即可。也有人甚至想通过制订几条教育信息化资源的评价标准来鉴定教育信息化的价值,这也是没有把教育信息化当作一个系统、一个整体来考察,最终也不会抓住教育信息化的核心。尽管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构建是一个难题,但并不是说,它是完全不可捉摸的。一些有特色的教育信息化案例表明,教育信息化中师生的信息素养以及他们的教与学赖以存在的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教育信息化。由于教育信息化的特殊性,教育信息化资源及其运用资源开展学与教的方式,比以往的任何方式都显得重要。从这个方面看,教育信息化有着极强的环境与资源依赖性。但是在这些成功的个案后面,也蕴含着共有特征,这些共同的特征正是我们需要研究和挖掘的内涵所在。正是这些特征的存在,构成了我们建立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的现实基础。

  一、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构建的依据

  构建教育信息化的评价标准,首先必须明确教育信息化的目的。教育信息化的目的既是教育信息化建设及其应用的目标,又是教育信息化评价的基本依据。教育信息化的目的是有效地促进新世纪人才的培养,让每个社会中的人获得终身教育。教育信息化还是促进教育现代化优质、高效的发展过程,“优质、高效”是指每一个学习者运用信息化学习环境与资源高效率、高质量地获取知识以及进行信息交流。教育信息化的评价标准应以其目标为依据,将目标进一步具体化,制定出教育信息化评价的标准。

  构建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应该遵循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规律并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教育信息化评价对促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及其应用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用一种新的、更全面的观点来看待教育信息化评价。美国著名教育家布卢姆曾提出教育评价的功能在于促进。日本的学者桥本重治把教育评价的功能归纳为指导、学习、管理、研究。国外非常重视教育信息化的评价,并有一定的评价经验。教育信息化评价就实质而言,是一种教育评价,其评价的特点是,既重视师生信息交流环境的优劣、信息资源的多寡,又重视教与学过程的有效性;不仅重视各级教育部门对教育信息化的态度,而且重视师生的信息化素养的评价;不仅重视学生认知与发展,而且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及其情感培养的评价。

  构建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不能脱离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实践。几年来,我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从信息化环境的建设、信息化教学资源的设计与开发、信息化教学模式的构建等,逐步走向深入,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应该看到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还很不平衡,总体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在制定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时不能脱离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实际。

  二、构建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的原则

  1.一致性原则。一方面,构建教育信息化指标,要考虑国情,要与我国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一致,要符合国家统计法规,要与国际教育信息化指标评价方法相适应,通过评价能综合反映我国教育信息化的水平及发展趋势。另一方面,构建教育信息化指标,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要与各地的教育发展基础相一致,通过评价,能有效地调动各地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积极性。

  2.目的性原则。教育信息化评价是有目的行为,它是教育信息化评价的出发点和归宿,它支配着教育信息化评价的整个活动。有了明确的评价目的,才能避免评价中的盲目性、随意性,才能使教育信息化评价科学、有效地进行。教育信息化评价中,目的不同,会有不同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一般说,教育信息化评价有两种目的:其一,过程性评价,也可称为形成性评价;其二,阶段性(教育信息化具有动态性,不会有终了的时候)评价,也可称为总结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侧重于分析、诊断教育信息化建设及其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正在进行的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提供反馈信息,以提高正在进行中的教育信息化建设质量,避免建设与应用过程中的盲目性和任意性。阶段性评价侧重于对教育信息化阶段性建设与应用价值的判断,它以分等鉴定为其主要标志。教育信息化评价应更多地关注过程性评价。一方面可以通过评价提供的信息,使各级教育部门及广大师生了解到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促使其进一步发扬优点,弥补其失误,使教育信息化始终在健康的轨道上进行。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教育部门与广大师生对照评价标准不断反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及其应用过程,努力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的质量。

  3.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主要指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要有相关的科学依据,不能凭想当然,也不能凭以往的经验去运做。科学性原则主要包括下面四个方面:一是规划要科学。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是一项投资相当大的工程,在建设前必须做全面的考察,充分地论证。二是环境建设要科学。信息化环境建设是和现代信息技术紧密相联的高科技项目,其建设过程必须由专业人员指导,由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设备也要多方比较、认真挑选,否则会给日后的运用留下隐患。三是资源开发要规范。信息化教学资源具有高度共享的特点,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我们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标准,不论是资源开发专业人员,还是广大中小学教师,在开发教育信息资源时一定要据此标准进行。四是运用方法要恰当,信息化教学与传统的课堂教学在许多方面差别是很大的,制定标准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特点,通过评价来引导师生积极、主动地探索信息化教学设计方案,摸索信息化教学模式。

  4.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教育信息化评价对象具有整体性。教育信息化是由多因素构成的系统,这些因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在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中必须树立整体性观念,评价中处理好诸因素之间的关系,通过评价对教育信息化有一个整体的全面的判断。二是指教育信息化承担的任务具有整体性,教育信息化评价的目的不仅是规范资源的开发和提高学与教的效率、质量,而且还担负着促进教育行政管理、学校管理等方面高效地完成其任务,这诸多方面任务的完成才能体现出教育信息化的特征,应当完整地、全面地来评价教育信息化。如果在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中忽视了教育信息化的整体性,用传统的评价方式将其割裂,不但不能促进教育信息化的开展,相反会将教育信息化建设及其应用引向歧途,因此应将其放在一个整体中来评价。在评价标准的确立中,应把学生的学与教师的教、教育信息化环境、教育信息化资源、师生的信息技术素养等作为基本要求,同时要把教育信息化法规等渗透到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当中。

  5.开放性原则。教育信息化是一个包含诸多因素、内容复杂的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不可能用一个一成不变的标准来框定教育信息化。教育信息化的过程性评价也决定了它的评价标准不可能是一个僵化的条条框框。由于教育信息化的复杂性和建设的多样性,决定了教育信息化运用中有些具体活动结果是难以预测的。作为一个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也不可能涵盖众多的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内容,因此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只能是开放性的,为评价者在评价过程中具体掌握标准留下一定的余地。开放性原则的另一个含义是不断地相互借鉴,可以是国际间的相互借鉴,也可以是地区间的相互借鉴,也可以是校际间的相互借鉴,通过借鉴不断地修正评价标准,充实和完善评价标准。

  除上述几个主要原则外,在构建教育信息化评价指标时还应考虑可操作性原则、导向性原则、主体性原则等。

  三、设计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的方法

  在设计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时,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供选用:

  1.因素分析法。这种方法要求,依据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应用的各个环节,把教育信息化分为教育信息化法规、师生信息化素养、教育信息化目标、信息化教学环境、信息化教学资源、信息化教学过程、信息化教学质量等部分,然后对每部分分出细目。因素分析法的优点是条理清楚、层次清晰、便于操作等,但是它的缺点也很明显:一旦权重确定得不恰当,会使教育信息化偏重某方面的建设;这种方法重结果,轻过程,对过程性评价不太适应;另外,这种方法要求评价标准的制定者不仅要有扎实的教育信息化理论知识,还要有丰富的经验。

  2.环境分析法。这种方法是依据师生的教与学是在一定的环境下进行的。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突出了对教育信息化中的软、硬件环境以及师生信息素养的评价,明确了信息化教学与其他教学方式评价的不同。这种方法的不足是,没有把教育信息化作为一个活动来考察,而是静态地看待教育信息化,容易导致教育信息化建设中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应用现象的产生。

  3.综合分类法。这种分类法把教育信息化看作是一种教育现象,根据教育信息化的实施来把教育信息化分为学校教育信息化领导、教育信息化资金投入、软件支撑环境、教学信息资源的数量与质量、师生信息化素养、师生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与学的频度、信息化教学效果等。然后再细分为具体可操作的评价项目。这种方法优点是高度重视了信息化教学应用,突出了对应用效果的考查。缺点是过分重视资金的投入,在经济基础薄弱的地区难以开展。

  4.等级量表法。对教育信息化建设及其应用的主体,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师生等,依据其在教育信息化建设及其应用中的角色不同,细分为若干个类目,分配相应的权重,并将其量化,视评定分数的不同分别将其列入不同的等级。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构建指标体系容易,操作方便,便于对比。缺点是忽视了教育信息化的复杂性,其评价结果不能完全反映教育信息化建设及其应用的全貌。

  5.个案分析法。有些地区和学校在教育信息化建设及其应用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指导其它学校和地区具有特殊的意义,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分析,总结经验,梳理出评价指标体系。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缺点是缺少系统性,个案选择不好,还可能不具有代表性。

  在选用设计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方法时,要多种方法相结合,取长补短,使指标体系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特点,又能客观真实地评价我国的教育信息化,通过评价对我国教育信息化建设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发表评论:
数据载入中,请耐心等待……
 
 
 
Powered by Oblog.